基本属性
- 拼音字母fang shan qu jian cha yuan
- 拼音首字母fsqjcy
- 注音符号ㄈㄤ ㄕㄢ ㄑㄩ ㄐㄧㄢ ㄔㄚ ㄩㄢ
扩展释义
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区划几经变化,于1987年7月正式成立的。1955年4月正式建立河北省良乡县人民检察院;1955年3月正式建立河北省房山县人民检察院。根据国务院决定,1958年4月1日撤销房山县、良乡县,设置周口店区,划归北京市管辖,相应设立北京市周口店区人民检察院。1960年1月7日,国务院全体会议第93会议决定撤销北京市周口店区,设立北京市房山县,1960年2月北京市周口店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北京市房山县人民检察院。